| 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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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06 10:30 文章来源:巢湖市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巢商经合字[2009]第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8】93号)和省联检办《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皖府联字【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时间和范围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6部委文件规定,凡2008年12月31日前在安徽省工商局和巢湖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住所在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分支机构,均应在2009年5月5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年检。
二、网上年检方式
所有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同时登陆“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址为www.lhnj.gov.cn (L为英文字母);“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址为http://wznj.saic.gov.cn,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只需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外汇年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软件办理。网上年检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去年一样,即日起开通服务电话:市商务局2319004,2632002;市工商局2632001;市财政局2312745;市国税局2635435;市地税局2366582;市外汇管理局2353286;市质监局2632009;市统计局2314055。
三、网上年检申报、审核时间
企业网上年检申报时间为5月5日至5月31日,市年检各部门网上年检审核时间为5月5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网上受理和审核。
四、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6月2日至9日为集中受理阶段,请各参检企业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内,将网上审查已合格、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报表送到市和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年检复审。具体时间为:无为县6月2日,地点:无为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市地税局落实办公地点、车辆);庐江县6月3日,地点: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市国税局落实地点、车辆);含山县6月4日,地点:含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市财政局落实地点、车辆);和县6月5日,地点: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市工商局落实地点、车辆);居巢区、市开发区以及省市直企业6月8至9日,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由市商务局落实地点)。
五、注意事项
所有应检企业必须同时在2个网址上填报年检数据,市年检办对企业录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任何部门不得借联合年检之机变相增加企业负担“乱收费、乱检查”和随意增加材料。各外商投资企业到所在县(区)工商局企业股(开发区企业到开发区工商局)领取联合年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六、年检的标准及处罚
所有部门网上和书面审查合格后,市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收取年检费50元。年检不合格企业是指:1、提供的材料不是网上年检合格后打印的材料;2、没有在2个网址上同时申报材料; 3、上报数据不真实、填写不规范。对逾期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予以处理。
七、书面材料申报流程图
各外商投资企业在集中联检期间可按下面的程序进行年检材料的申报: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外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市直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年检手续。
附:1、参检企业向联合年检部门提交的材料清单
2、参检企业名单
3、关于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报: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抄:各县(区)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质监局、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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