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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小”牌袋装西瓜子包装“冒充专利商品”一事的情况说明
2007-11-01 16:29  文章来源:巢湖市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本人代理经销的合肥李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小”牌系列瓜子,2006年9月在市科技局会同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和你处等六部门联合检查时,分别在锦江超市和泽华超市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老小”牌系列瓜子产品包装上印有“本包装图案已申请专利”,经你处核实,该专利已于2001年4月25日失效,并判定为“销售冒充专利商品行为”,同时处罚4000元。本人及时与生产厂家合肥李俊食品有限公司联系,要求更换包装袋。但由于厂家此类产品包装袋采购较多,厂家提出采取在包装袋上加贴即时贴,将印有“本包装图案已申请专利”字样遮盖起来,待这批包装全部用完后换版印刷新包装。后来本人将巢城市场上的所有“老小”系列瓜子收回,并按厂家要求加贴即时贴将印有“本包装图案已申请专利”字样遮盖起来后再投入市场销售。今年9月你处到家福多超市检查,发现“老小”牌50g瓜子这个品种包装上仍印有“本包装图案已申请专利”字样没有遮盖,对此请允许我说明原因:你处再次发现上述情况,不是我们有意不整改,而是今年7月我家出了重大车祸,家属被撞身亡,最近几个月本人忙于处理车祸,疏于管理,叫我妹妹送货,她在整理商品过程中由于疏忽,漏将 “老小”牌50g西瓜子没有加即时贴遮盖就送到了家福多超市,对此我本人深表歉意,再次给你们工作带来麻烦和不便,今后我将认真落实厂家整改意见,仔细检查产品包装,及时将厂家漏贴包装纠正,增强专利意识,绝不销售冒充专利商品,同时恳请你处给与整改机会。
  特此说明
                            “老小”牌瓜子代理商:李和芬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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