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小心“李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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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18 16:34 文章来源:巢湖日报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家电下乡这项惠民政策,受到老百姓欢迎,同时也成了一些不法商家不肯松口的一块肥肉。不少商家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进行促销,花样迭出。
非家电下乡产品搭车下乡
太阳能热水器近期被列入家电下乡名录,我省5月26日才结束产品招标。但是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经销商“捷足先登”,借家电下乡之名大搞促销活动。
3月24日,工商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和县白桥镇一家太阳能热水器经销点门头上悬挂“为响应家电下乡号召让农民兄弟预先体验太阳能13%补贴”横幅,在太阳能热水器上张贴着名为“太阳能下乡预先体验”的通知。执法人员仔细对照了“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名录,发现该类产品并不属于“家电下乡”产品范畴,随即责令该经销点停止虚假宣传和误导农民的行为,并对涉案太阳能热水器进行了暂扣。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太阳能热水器经销点宣称“厂家补贴13%”,其实只是经销商提价后的陷阱。
家电下乡手机上了“李鬼”柜台
关于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省商务厅有明确规定,销售网点需向县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才能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然而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谋利”,也开始销售起了家电下乡产品,结果导致农民消费者无法领取13%补贴。
5月26日,历阳镇白果村农民赵昌荣向和县消费者协会反映,他花了800元从该县某通讯公司买了一部家电下乡手机,但却迟迟无法获得补贴。和县消费者协会通过调查发现,虽然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在家电下乡手机名录之中,但是这家通讯公司并非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根本不具备销售该类产品资格,故无法办理13%的补贴。
最后,在和县消费者协会城北分会的调解下,该通讯公司按照13%的标准退回消费者购机款100元。
谨防翻新家电“上山下乡”坑农
不良商家将废旧家电换上新壳,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坑害农民。3月30日,和县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
和县消协表示,翻新家电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二手货,而是彻头彻尾的假冒伪劣产品。由于难以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在城市中基本没有销路,不法分子就盯上消费能力相对较低、销售渠道不规范、消费者防范意识较差的农村市场。
消协提醒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仔细查看“家电下乡”标示,并索要正规税务发票。对于不能提供完整服务却自称是“家电下乡”入选产品的经销行为,消费者应拒绝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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