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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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9 16:23 文章来源: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皖商运字【2008】1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在开展“回头看”活动中,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密切配合,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形成书面总结,于4月1日前报我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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